各院系:
为了解课堂教学成效,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反馈,促进教学相长,稳步提升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学生评教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教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
三、参评人员
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教时间
2024 年6月24日—2024年7月3日
五、评教方式
学生通过“福建师范大学永乐高70net学院”微信公众号-永乐高70net服务-智慧教务-课堂评测-我要评价-提交评价,需对本学期所学的每一门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课程满意度评价。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强调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姓名、学号等信息,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2.教务部根据学生评教工作相关要求,针对未按时参与或不参与评教的学生,设置不能进行网上选课和查看成绩等功能限制。
3.学生网上评教遇到问题时,请拨0591-22868622进行电话咨询,也可将问题汇总至专业学生教学信息员集中进行反映。
教务部
2024年 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