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9〕19号)要求和省级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建设需要,推动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数据填报任务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评建办公室牵头的数据采集工作组,加强领导、督促与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进安

副组长:周志强  马锦云  吴文俊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韦樟清   卢  宇   伍明春   李碧珍   余晓青  

汪秉政   张昌宋   陈  建   陈墨香    林美貌  

唐芳平   黄丽燕   程志强   谢若晖    赖沈真    

蔡晓芸   鄢  奋

秘 书: 连莉莉

数据采集人员:由各系和责任单位指派。

(二)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遴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学院办学情况的人员为数据采集人员。

1.根据数据类别,具体指定有关单位为数据采集(含数据填报和文档材料撰写,下同)的责任单位,其负责人即该类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同时也是数据审核人员。

2.涉及多个单位的数据项,其负责单位为该数据项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应通力合作,按时采集、汇总数据至第一责任单位。

(三)各系、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服从学院工作组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任务,确保所采集的数据规范准确、真实有效,按时完成采集任务。

二、工作流程

数据采集工作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审核”模式。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工作准备

1.学院工作组制定任务安排表(附件1),将数据采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

2.各责任单位确定数据采集人员、数据审核人员(单位负责人),数据审核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各负责单位于9月16日下午3点前将本单位的数据采集人员及审核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QQ邮箱)报学院工作组连莉莉老师处。

3.数据采集人员和审核人员在填报前应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9年6月修订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领会采集数据项的要求和指标解释,制定具体的数据采集计划。学习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于9月18日前填写《数据采集问题反馈表》(附件3)报学院工作组。

4.学院数据采集工作组QQ群号:222480391

5.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网址:  http://udb.heec.edu.cn/。

 (二)采集、审核与填报

  1.数据采集填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采用Excel电子表格(附件4)模版进行填报,经第一责任人审核无误后导入数据库系统,另一种先在 Word表格(附件4)上填后经审核无误后录入数据库系统(每个表格的具体填报形式见附件1)。

2.审核无误后录入或导入系统的数据,经过系统校验通过后提交校级管理用户(院采集工作组)审核,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连同佐证材料明细表(需审核人签字)报数据采集工作组。

3.数据采集工作组汇总经各数据审核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数据,报院审定。

  4.采集的数据经院审定后,由数据采集工作组统一提交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以上所有提交到数据采集工作组的表格都需采集人和审核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填报数据时间节点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 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 2018年 9月 1日 至 2019年 8月 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 2019年9月30日。各表格对应统计具体时间、节点请参考采集信息表的时间标注。

(四)进度安排

优先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基础数据10张表格,这10张表格是整个填报工作后续录入的基础,要作为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和调用,必须优先采集、录入。因此,各责任单位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且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数据采集(含数据填报和文档材料撰写)工作分五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9月16日-9月18日):指标内涵解读,任务分解,问题反馈。

第二阶段(9月19日—9月27日):基础数据表格填写、审核、报送。

9月22日前填报并提交“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9月27日前填报并提交“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和“表1-8-2科研基地”

第三阶段:(9月19日—10月18日):填报其余表格(含文档材料)。

第四阶段:(10月21日—10月24日):数据采集工作组汇总各单位上报数据,经采集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报院审定。

第五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采集工作组上传所有数据到教育部评估中心。各责任单位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工作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

  (1)采集组织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2)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思考;

  (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应用需求;

(4)其他相关内容。

附件:1.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安排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3.数据采集问题反馈表

     4.数据采集表格模板

    (本通知及附件可至工作组群共享下载)


                           附件.zip



              永乐高70net评估建设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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