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直招士官报名的消息公布后(点击查看),阅读量已达10万+,充分说明毕业生还是比较关注部队直招士官政策的,这里再次提醒各位毕业生们,直招士官报名截止时间在7月5日18时整!
很多同学和家长不断在后台咨询小编我们福建省的直招士官招收专业和相关政策、步骤流程等问题,今天我们就重点谈谈这些,请仔细阅读哦!
相比去年,今年我省大幅增加了直招士官的招收数量和专业范围,这对广大毕业生们来说是个好消息,具体见下表: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审批定兵、批准入伍、组织交接、自行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登记
直招士官只能通过全国征兵网官方渠道在线报名!提交自身相关信息,进行学历和专业的网上审核。
之后,同学们还要记得打印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最后交入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
体格检查
在7月5日前完成报名,不久将会收到兵役机关的体检短信通知;
7月7日前,同学们将以设区市为单位完成初检初审,同时完成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查验;
初定于7月9日至12日,通过初审初检的同学(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将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上站体检。
政治考核与专业审定
政治考核将由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打印。
专业审定将由设区市征兵办会同教育、人社以及学校等部门组织实施,并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审批定兵
7月22日前,将由设区市征兵办召开定兵会议,择优确定招收对象。
批准入伍
7月26日前,由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和学费补偿代偿手续,应征对象将领取《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小编特别提示:在此期间,各位应征的毕业生必须准备好自己的学籍档案,确保《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党团材料等关键材料不遗漏!
档案交接
7月28日前,由设区市征兵办把合格过关的新招士官名单和档案材料统一交省征兵办,由省征兵办与招收部队办理交接手续。
组织报到
大家最关心的入伍报到时间来了!
8月2日至10日,省征兵办将统一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小编特别提示:过五关斩六将被部队直接成功招入的毕业生们,此时的身份已变为直招士官,你们将按照兵役机关指示自行前往部队,因为部队会提供被装等物资,所以出发前不需要带很多行李,日常换洗的衣物带上一到两件即可,注意保留好乘车、住宿等的相关发票。
一、为什么要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政策?
答:2009年以来,财政部、教育部、原总参谋部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以下简称“直招士官”),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士官人才生长的重要渠道。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既有利于激发更多优秀青年学生直接参加士官招收、投身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满足部队对新型士官人才的迫切需求,牵引和推动部队士官人才队伍建设;又能进一步补充完善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服务作用。
二、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此项政策?
答: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资助?
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直招士官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① 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可在入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邮寄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向原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② 学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
③ 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④ 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因故丢失的可向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办)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⑤ 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或委托人寄送的加盖学生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章《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哪些情况的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答:第一种,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第二种,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第三种,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六、如果大学期间只有一部分学费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的,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高的原则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七、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时,利息如何计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之和进行计算(利息起止时间为从个人计息开始到贷款全部偿还之前),但不得超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上限。
八、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如何享受资助?
答: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即只补偿或代偿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补偿或代偿高职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
九、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就读高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接收退兵后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退回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收回。
吹响参军的号角
大学生们,
2019年征兵工作启动了
快来报名当兵吧!
第 205 期
编审:金磊
作者:张翔 杨龙威 陈兰蕙